2017年6月7日 星期三

YJ知法畫法-時事小教室#49-內線!給我內線!

浩鼎涉內線交易 研發長委屈喊冤:賣股為繳稅

新聞連結:http://ppt.cc/8cucq

時事小教室#49

內線!給我內線!



今天來稍微介紹一下內線交易

大家應該常常聽到內線交易

許多在股海中浮沉的股民們

最希望可以得到的當然就是內線

為什麼?

因為有內線

就容易預測漲跌

那麼就知道該賣還是該買了

然後呢?

當然就是賺錢啊

但俗話說

「富貴險中求」

內線交易可是犯法的

是刑事責任

為什麼犯法?

打個比方

今天為了參加國家考試

一整年

你每天念書念到三更半夜

就是怕唸比別人少

但你朋友因為老爸是典試委員

所以早就把題目跟參考答案給你朋友了

所以他只要考試前把它看熟就好

結果呢?

他上榜

你可能上榜也可能沒有



這就是內線交易

提早知道訊息的人

對其他的股民是不公平的

而且不公平就算了

投出去的錢幾乎等於丟在水裡

因為永遠是先一步

知道訊息的少數人在賺

如果內線交易不立法禁止

套一句少X足球的名言:

球證 旁證 加上主辦 協辦 所有單位 全都是我的人怎麼跟我鬥?


所以內線交易的具體規定在哪?

條文很長

如果不想看可以跳過XD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
下列各款之人,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
在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上市或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
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
    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照順序來說明吧

只有特定身分的人才會違反內線交易

為什麼?

因為這些人的身分特別容易獲得內線



1.公司的高階主管,例如董事、經理等等。

2.持股10趴的大股東。

  10趴是大股東喔?

  鴻海的登記資本總額是1800億,那10趴是?

3.因為職業或是控制關係可以知道消息的人

  打個比方:會計師

4.喪失前面身分後未滿6個月的人

  這是為了有心人士利用知道消息後

  馬上辭職然後大賺一筆

5.消息受領人,意思是從上開身分的人獲得消息的人


而既然稱為內線,當然消息要有一定的價值

也就是要符合「重大消息」

而所謂「重大」其實認定上有許多標準

簡單的說

即為關於公司之財務、業務或公司股票
的市場供求或公開收購的消息

或者

該等消息對公司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
或對正當投資人的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

但認定上常常非常困難

白話來說

一個會造成公司股價漲跌的消息

可以說是重大消息

依條文規定
上開重大消息明確後

上面所說的實際獲悉消息的特定身分者

在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不可以買賣股票


也就是說
雖然是內部的重大消息

但如果公開後(要公開滿18小時)

就不是內部消息了
而是公開的訊息

那麼這時候已經沒有資訊不對等的問題
所以縱使是上面所說特定身分的人
也可以買賣股票

所以消息是否公開
常常會是到底有沒有構成內線交易的判斷重點之一

怎麼樣會算公開?

用說的?
用寫的?

實務上曾經有行為人抗辯
這個消息在股市中大家早就都知道了
已經公開了
根本不是內線

但法官認為
如果公司沒有親自對消息證實真假
而只是處於流言蜚語的階段
並不算公開
公司至少要出面對該消息
是否為真做出回應
才算公開

其實內線交易能討論的東西
真的太多了
今天先大略跟大家介紹一下
之後會再繼續補充

總而言之
內線交易就是為了避免
股票交易市場中的資訊不對等
造成股民被坑殺阿!

今天先到這邊
如果喜歡的話
請幫我按讚及分享喔

謝謝大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