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闖援交女「禁區」 賠40萬獲緩刑
新聞連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306/1070257/
時事小教室#13
今天來說說性交
性交要你教?
你以為你性愛大師?
是啦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什麼是性交
但刑法上可是有對性交特別定義喔
依刑法第10條規定
性交除了香腸進入鮑魚外
香腸進入菊花或是香腸進入嘴巴
也屬於性交
此外
用香腸以外的器官進入鮑魚或是菊花
或用非器官的器物進入鮑魚或菊花
(譬如按摩棒,你知道的)
也都是刑法上的性交喔
所以發現了嗎?
如果用香腸以外的器官
或是非器官的器物
進入嘴巴
不是刑法上的性交
問:那要不然是什麼?
嘿嘿
下次告訴你
有趣的是
法條還有一個用語是「使之接合」
什麼意思?
就是鮑魚自己吃香腸囉
看看
刑法真是進步的法律(誤
知道鮑魚也是會有想吃東西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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