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 星期四

YJ知法畫法-時事小教室19-資遣只是好聽的開除

得知女兒遭資遣 媽霸氣要送這個給經理


新聞連結:http://ppt.cc/yjO4F

時事小教室#19

資遣只是好聽的開除






雖然這則新聞很不新聞

但來說說資遣吧

什麼是資遣?

就是解僱阿
要說是開除我也沒意見

但我相信大家都有聽過資遣費吧

簡單的說
被開除很可憐
所以法律規定多少給你一點

所以有兩件事

第一
什麼樣的原因被開除可以拿資遣費?

第二
資遣費怎麼算?

先來說第一個
什麼樣的原因被開除可以請求資遣費?

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
第13條但書、

14條、第16條、

第17條、第20條的規定

雇主如果依第11條的事由
解僱勞工

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

另外如果勞工依第14條離職

勞工也可以請求資遣費

先說第11條

簡單的說
如果今天雇主解雇的理由是說

公司要關了、公司要縮編、
公司要賣給別人了

公司要先暫停經營了、
公司不需要這麼多人了

或是

我覺得你很好,
但你實在無法做好你的工作
(對,老闆給的好人卡)

那麼被解僱的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

而第14條呢?

老闆在簽勞動契約時騙人,
造成勞工受損

老闆把勞工打很慘或罵很慘

老闆交代的工作,
勞工有身體健康的危險,
而且老闆不鳥你

老闆或其他員工有傳染病,
而且會危害到勞工

老闆不給薪水或欠薪水

老闆違法,然後造成勞工受損

勞工如果因為上面的原因離職
也可以請求資遣費

那第13條但書是什麼?

簡單說,勞動基準法規定
在產假,或是職業傷害的期間
老闆是不能解僱勞工的
但第13條但書讓老闆例外可以解僱

(這個例外要是很大條的事,比如天災,戰爭等等)

這時候

被解僱的勞工也可以請求資遣費

還有一個情況就是第20條

白話點說:

公司老闆換人,但新老闆不想要你,這時候也要給資遣費

所以整理一下

勞工什麼時候可以要資遣費:

就是老闆用勞基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20條解僱勞工

或是勞工用第14條離職的時候

喔對了
其實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也有資遣費的規定
但那是限於職業災害的勞工
所以先不談



所以資遣費可以要多少?

在以前

就是還沒有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年代

資遣費的計算

是看勞工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做多久

滿一年給一個月

不到一年用比例算

不到一個月算一個月

但實際上最多只會算到25年
畢竟在舊制下工作滿25年
勞工可以自請退休了
退休金可是比資遣費高很多
我想沒人會選擇資遣費吧
而且縱使滿25年後
在還沒請領退休金前
被老闆開除

依法院見解
最高法院
九十二年度台上字第二一五二號判決
仍然認為勞工請領退休金的權利
不會因為終止契約而消滅


但在有了

勞工退休金條例之後

現在大部分的勞工應該都是適用這個條例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

滿一年給半個月

未滿一年一律算比例

然後最高給6個月


感覺好像很鳥

但以前的資遣費會有個問題

如果今天勞工離職的原因不是我剛剛說的那些狀況

那麼勞工不只拿不到資遣費
換老闆後之前的年資也會重新計算
造成退休金拿不到

在現在的新規定下

勞工的資遣費跟退休金
如果符合法律要件
是可以一起拿到的

那麼今天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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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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