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警改行運將追女 嗆她父親遭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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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小教室#28
義憤是要多義憤?
看到這則新聞
你會想到什麼呢?
有沒有聽過義憤殺人罪?
刑法第273條就是這規定
當場激於義憤而殺人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可能會覺得殺人就殺人
還分什麼義憤殺人?
簡單的說
法律在殺人這件事的評價上
當然認為應該要處罰
但我想大家也知道
同樣是殺人
情況也是有不同的
例如
做好縝密計畫的殺人
為了謀財而殺人
為了尋仇而殺人
或是為了保護某些事物而殺人
殺人可能有許多理由
但立法者特別認為
義憤情況下所為的殺人
可罰性比較低
雖然仍然要處罰
但是可以不用處罰那麼重
七年以下不重嗎?
最多可以判到七年耶!
但就一般殺人而言(刑法第271條)
是可以判到死刑、無期徒刑
縱使最低也要十年以上
(在不考慮刑法第59條減刑的情況下)
而且法條規定七年以下
那代表法官是可以不用判到七年
縱使只判兩三年也是合法
這樣看起來真的輕很多吧
但說回來新聞的情況
會構成義憤殺人嗎?
我覺得不會....
為什麼?
女兒被騷擾耶!
如果之後被侵犯怎麼辦?
先來說義憤殺人
怎麼樣會構成吧
首先要是「當場」
什麼是當場?
就是要在讓你義憤當下的地點
舉例來說
你看到了某事讓你非常生氣
而因為這個生氣讓你失去理智
所以馬上殺了人
這就是當場
但如果你在很生氣的當下
沒有做
而是之後尋仇
那麼就不是義憤殺人
而是殺人了
我沒有要鼓勵在衝動的時候
就該殺人
因為義憤的認定
在實務上是很嚴的
有多嚴?
簡單的說
這個讓你義憤的情境
是要任何人都不能忍受的
比如說你或你的家人受到重大的侮辱
或是白話點
你當場看到你的配偶
正在被性侵害
要在非常強烈的情況下
你殺人
才會構成義憤殺人
實務上有個案件
小孩從小被繼母養大
與繼母感情很好
小孩也都叫繼母媽媽
有天小孩回家
撞見繼母正在跟別人偷情
小孩在極度生氣的情況下
殺了與繼母偷情的人
之後自首
這個案子地院判小孩兩年多
最後到高院時
高等法院參酌小孩
有與告訴人(被害人的兒子)和解
改判小孩兩年並且緩刑五年
(想知道什麼是緩刑的可以參考這篇:http://knowlawdrawlaw.blogspot.tw/2017/03/yj.html)
實務上義憤殺人
真的不是隨便就可以構成的
大家還是不要衝動行事
遇到事情先冷靜吧
謝謝大家
今天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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